杭州市審計局與統計部門建立了協同配合的工作機制,要求定期會商、信息共享、線索互送。兩方通過定期召開會議方式,研究年度審計計劃和年度統計監督(核查、執法等)計劃;通報審計和統計監督情況;專題研究審計監督、統計監督領域需要臨時會商的事宜。在日常監督工作中,發現屬于對方監督范圍內的問題線索及時移送,強化查處統計造假、弄虛作假案件的監督合力,推動統計造假問題依法依規依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