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市富陽區杭州富陽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采納審計建議,落實審計整改,節約一項工程造價約1031.97萬元。 2021年年底,富陽區審計局在開展杭州富陽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主要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時發現,該集團實施的北支江北岸綜合整治工程概算存在種植土重復計價、土方場內短駁費依據不足等問題。審計建議應調整項目實施方案,減少工程土方外購和場內二次運輸,以節約工程造價成本。 杭州富陽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積極采納審計建議,多措并舉做好審計整改工作。一是與施工單位寧波市政工程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協調,對該項目實行場內土方甲供材模式,利用自身的渣土清運和消納處置便利,適時、分批調撥該項目所需回填土和種植土,變廢為寶,降低土方外購成本;二是積極與富陽區交通運輸局、區城管執法局(現為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杭州市公安局富陽區分局交通警察大隊等部門溝通,調整臨時交通組織方案,合理增設4個施工出入口,以便土方倒入場地,減少場內二次短駁費用。通過采取以上措施,該集團共節約了上述工程造價1031.97萬元。(夏軍偉) |